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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核實中..2010-05-19 10:46:08 來源:中國建筑家網
色彩是眼睛受光的刺激所引起的感覺作用。它存在于生活中的每一個角落,也是我們每天會使用的生活語言。視覺藝術家透過色彩,有時做出大膽的表現,使人精神振奮,有時做出肅穆與嚴謹的安排,使觀賞者產生寧靜的感覺。這些色彩的表現,都是藝術家掌握視覺美的基礎。因此,不論是藝術家或是觀賞者都必須熟悉色彩的特性。
色彩的特性有三個要素,包括“色相”(Hue)、“明度”(Value)、“彩度”(Intensity),凡是任何一個“有彩色”(color),都具備著這三要素,“無彩色”(non-color)如黑、灰、白等則只有色相和明度兩個要素。色相或稱為“色度”,是指色彩的名稱。明度是指顏色的明暗程度,顏料本身具有明暗的差異,我們可以瞇起眼睛來辨識。彩度是指顏色的鮮艷度或稱色彩的純度,任何顏色的純色,其彩度高。色料的原色(primary colors)有紅色、黃色、藍色;色光的原色則為紅、綠、藍色光。原色為不能經由混色而成的色彩,其他色彩則由此三原色混合來構成的。藉由三原色兩兩相互混合,形成綠色、橙色、紫色,稱為“次色”(secondary hues),再由原色與相鄰的次色相混合,形成黃綠色、黃橙色、藍綠色、藍紫色、紅橙色、紅紫色,稱之為“間色”(intermediate hues)。將原色、次色和間色依照相混的順序排列成環狀造型,則稱為“色環”(color wheel)。
從色環上觀察,凡在色環相對的顏色稱之為“補色”(Complementary colors)或稱“對比色”(colors),如紅色與綠色、藍色與橙色、黃色與紫色等互為補色,亦即色環上形成180度的兩個顏色,稱為補色或對比色。“補色”在色彩的應用上宜有大小的面積區分,才能獲致相互為用的優點,如自然中萬“綠”叢中一點“紅”,及下圖波納爾的作品就是補色應用的例子。
此外,色環上相鄰近的色彩,稱為“類似色”(Analogous colors),如紅色、紅橙色、橙色等。換言之,凡在色環上小于九十度內的鄰近色彩均屬之,類似色表現在作品上有調和的感覺。
藝術家應用色彩,如同音樂家使用樂器吹奏或彈奏一般,可以組構出各種不同的美好形、色。然而顏色經由藝術家的經驗,組合出具有色彩感覺的作品。如下面作品,一幅采用紅色為主的色彩組合,使畫面呈現暖陽的色彩感覺,另一幅采用藍色系為主的色彩組合,畫面呈現冷峻的感覺。
藝術家阿伯斯(Albers,Josef)運用簡潔的造型,完全專注于探討畫面內在的造形與色彩的相互關系與均衡,追求形與形間,色與色間的關系。你能體會作者采用何種色彩表現?各個色面的明暗有何變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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